為推進美麗湖南建設,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扛牢“守護好一江碧水”“守護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綠水、藍天凈土”的政治責任,堅持全領域轉型、提升、全地域建設、全社會行動,推進美麗湖南建設。到2027年,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安全有效保障,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實踐樣板,美麗湖南建設成效明顯。到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形成,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生態安全更加穩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美麗湖南基本建成。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提升,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重點領域實現深度脫碳,生態環境健康優美,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南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1.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堅守生態保護紅線,確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4.18萬平方公里,生態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守牢耕地保護紅線,到2035年,確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萬畝。嚴格管控城鎮開發邊界,加快構建“一圈兩副三帶多點”城鎮空間格局。
2.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推進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加快構建以電力為基礎的新型能源體系,科學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氣化湖南”等工程,因地制宜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推動工業、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生態建設等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不低于30%。
3.統籌推進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構建“4×4”現代化產業體系,推進產業數字化、智能化同綠色化深度融合。嚴格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開展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大力推進“公轉鐵”“公轉水”,統籌推進鐵路物流園及專用線建設,推進公共交通場所綠色化改造。到2027年,新增汽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力爭達到45%,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保持較快增長;到2035年,鐵路貨運周轉量占總周轉量比例達到我國要求。
4.推動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施節約戰略,強化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強化重點領域節能,落實我國節水行動要求,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建立綠色制造體系和服務體系。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促進廢舊有色金屬、風電和光伏設備、動力電池等循環利用。推進原料節約和資源循環利用,發展再制造產業。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2035年,能源和水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
(二)持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
5.建設美麗藍天。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以“守護藍天”攻堅行動為抓手,突出十大重點領域,抓好八大攻堅工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城市聯防聯控,深化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化管理和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開展“創A行動”。以細顆粒物控制為主線,大力推進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加強源頭防控,推進鋼鐵、水泥等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強化機動車排放達標監管,推動高排放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強化秸稈綜合利用。科學防治煙花爆竹等污染。推進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強化惡臭、餐飲油煙等污染治理。到2027年,全省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完成我國下達任務,各地級城市力爭達標;到2035年,全省細顆粒物平均濃度進一步下降。
6.建設美麗河湖。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開展長江保護修復、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黑臭水體治理等攻堅行動,開展水質超標或不穩定水體治理。推進市、縣、鄉級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備用水源地建設。建成入河排污口監測監管體系。推行重點行業企業污水治理與排放水平績效分級,推進產業園區水污染治理。推進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基本消除城鄉黑臭水體并形成較長時間機制。強化枯水期、汛期和高溫期水生態環境管理,防控藍藻水華。推進江河湖庫清漂。開展水生態監測評估,加強生態流量管控。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不低于97.3%,美麗河湖建成率達到40%左右;到2035年,美麗河湖基本建成。
7.持續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開展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強化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加強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依法加強重點建設用地生態環境監管。嚴格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推進在產企業和化工園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復試點。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國控點位Ⅰ—Ⅳ類水比例達到90.3%以上。
8.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進長沙、張家界等城市試點。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強化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動新污染物治理、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到2027年,“無廢城市”建設比例達到60%,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明顯下降;到2035年,“無廢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三)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9.建設美麗山川。筑牢自然生態屏障,推進武陵—雪峰山脈、南嶺山脈、羅霄—幕阜山脈等重要生態廊道和我國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建設。推進以我國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勘界立標。強化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制度建設和統一監管。加強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和生態保護修復成效評估,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到2035年,全省生態系統格局更加穩定。
10.實施“一江一湖四水”生態修復。推進長江岸線湖南段共保聯治,加大濕地保護修復力度,實施洞庭湖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鞏固清理整治非法矮圍、非法采砂等成果。強化“四水”小流域生態修復與建設。科學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加強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強砂石土礦監管,加強礦山生態修復。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3.15%以上,水土保持率力爭達到88%,生態系統基本實現良性循環。
11.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聚焦武陵山、南嶺、洞庭湖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強化保護和管控。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推進長江珍稀瀕危物種拯救行動,落實長江十年禁漁措施。加強“千年鳥道”保護,強化風力發電等項目選址論證,堅決打擊非法獵捕候鳥等違法犯罪行為。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護地陸域面積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2%左右,典型生態系統、我國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得到保護。
(四)守牢美麗湖南建設安全底線
12.健全生態安全體系。貫徹總體我國安全觀,完善省級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提高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加強伴生放射性礦及歷史遺留放射性廢渣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加強核技術利用安全管理和電磁輻射環境管理。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加強生物技術及其產品的環境風險管控,加強有害生物防治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到2035年,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
13.嚴密防控環境風險。持續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抓好花垣縣“錳三角”、婁底錫礦山、郴州三十六灣等重點區域,湘江、資江等重點流域,重有色金屬礦采選、重有色金屬冶煉、電鍍等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礦涌水、尾礦庫等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和風險管控。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責任體系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環境應急基礎能力建設,落實環境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
(五)打造美麗中國建設湖南樣板
14.建設美麗城市。以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為導向,開展美麗城市建設。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提高大中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效能,推動中小城市和縣城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強化生態共保環境共治,加快推進長株潭綠心中央公園建設,打造長株潭美麗都市圈。鼓勵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綠色發展方式。積極培育美麗園區、美麗社區、美麗校園、美麗屋場等美麗單元。
15.建設美麗鄉村。實施“五千工程”,統籌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和美湘村”。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深入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黑臭水體治理。實施鄉村綠化美化行動,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到2027年,美麗鄉村整縣建成比例達到40%;到2035年,美麗鄉村基本建成。
(六)開展美麗湖南建設全民行動
16.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以生態價值觀念為準則的生態文化體系,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健全綠色消費較長時間機制,推廣綠色產品,開展“光盤行動”,發展生態旅游,倡導綠色出行。推進地級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眾參與機制。
17.建立多元參與行動體系。推進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黨員教育、國民教育體系,推進環保設施開放,強化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服務。推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建設,持續開展“綠色衛士下三湘”系列活動。弘揚湖湘文化,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推進生態文學創作,講好“美麗湖南”故事。
(七)健全美麗湖南建設保障體系
18.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強化美麗湖南建設法治保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提升環評源頭預防效能,實行排污許可制,加快構建環保信用監管體系。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從嚴從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組織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深入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通生態環境監管執法“較后一公里”。健全河湖長制、林長制、田長制聯動機制。
19.強化激勵政策。落實我國關于碳排放權、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等改革要求。強化稅收政策支持,落實環境保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和差別化電價政策。支持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整縣推進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利用。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和投融資模式創新。與相鄰省份開展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強化財政支持,確保投入規模與建設任務相匹配。發展綠色金融,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美麗湖南建設的支持力度。
20.加強科技支撐。高標準推進“4+4科創工程”,加強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重金屬污染治理、礦涌水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加強高層次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21.加快數字賦能。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充分應用數字技術推動美麗湖南數字化治理體系構建。加快建立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天空地一體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強化農村環境、地下水、新污染物、噪聲、溫室氣體、輻射等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智慧執法體系建設。
22.實施重大工程。圍繞我國重點支持的減污降碳協同工程、環境品質提升工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現代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美麗湖南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各地各部門要把美麗湖南建設作為重大任務來抓,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指導督促。
(二)完善推進機制。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制定分領域行動方案,加快形成美麗湖南建設實施體系和推進落實機制。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協作配合,加強對美麗湖南建設重大工程的財政、金融、價格等政策支持。各市州各有關部門推進美麗湖南建設年度工作情況,書面送省生態環境廳,由省生態環境廳匯總后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三)開展成效考核。開展美麗湖南監測評價,實施美麗湖南建設進程評估。按規定將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過渡到美麗湖南建設成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